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建設環保局,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神木縣、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住建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和《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轉發你們,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同時,結合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實際情況,現就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范圍
注冊地在我省且按原《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核發的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腳手架作業分包和模板作業分包以外的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暫不換證)、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核發的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以及同時核發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超過有效期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可申請換證;2015年11月1日之后有效期屆滿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直接申請換證。
二、換證程序
。ㄒ唬┓沧晕沂〉乃薪ㄖ䴓I企業提出換證申請前,應按照省住建廳《關于推進全省建筑業信息化平臺建設的通知》(陜建發〔2015〕247號)要求,登錄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企業端,采集填寫企業基本信息、現有“四類人員”和工程業績信息,點擊“上報”后打印《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加蓋企業公章,與其他材料一并報送各市、直管縣住建部門。
駐陜央企及其下一層級建筑業企業(住建部許可資質除外)、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省直各部門直屬企業的換證材料直接報送省住建廳進行核對。
(二)企業申請換發資質時,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各市、直管縣住建部門負責核對網上填報的企業基本信息和“四類人員信息”的真實性,經核對無誤后點擊確認進入企業庫、人員庫;工程業績信息從企業填報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無投訴舉報的自動進入項目庫。
企業應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填報信息不實、《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與一體化平臺信息不符、未按時上報統計報表或應入省統計局系統但未入統的,各市、直管縣住建部門應進行批評教育,并督導企業積極申請入統,按期完成信息錄入和補報統計報表。批評教育后仍不認真錄入信息和上報統計報表的企業不予換證。
。ㄈ┥暾垞Q發住建部、省住建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各市、直管縣住建部門按照不同許可權限分期分批填寫《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情況匯總表》(網上生成),同企業其他附件材料報送省住建廳。
。ㄋ模┦∽〗◤d便民中心負責核對各市、直管縣報送材料與網上填報信息的一致性,并按規定要求分批集中報送住建部許可的換證資質。
。ㄎ澹┳〗ú、省住建廳同意企業換證后,由各市級和直管縣住建部門統一到省住建廳便民中心領取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舊版資質證書由領取單位統一集中銷毀。省住建廳直接受理的企業,其全部資質證書由省住建廳便民中心統一集中銷毀。
(六)各市、直管縣住建部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其資質換證工作參照本通知制定。
三、材料要求
企業應提供網上打印《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1本)和復印件。申請換發住建部許可的資質,應按照住建部《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要求,還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包括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相應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四、換證時限
住建部許可的資質,我廳2016年5月31日起停止受理企業換證申請;由省住建廳許可的資質,2016年6月30日起停止受理企業換證申請。2016年7月1日起,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失效。
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科學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強化為企業服務意識,確保換證工作順利進行。省住建廳已下發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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