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工商局聯合下發通知,將從7月至11月在全省范圍內集中整頓規范房產中介市場秩序,嚴肅查處房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的違法違規行為。
近年來,房產中介作為房產市場重要流通和交易平臺,已經成為整個房地產市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行業準入門檻較低,行業自律有限,在交易過程中,仍然存在部分中介違規操作、甚至坑騙消費者或是發布虛假房源等經營亂象,給房產交易雙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此次兩部門聯手對從業人員、市場監管、監管機制等加以整頓和規范,將在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強化房地產從業人員管理
——嚴肅查處未經備案的房產經紀機構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新設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到所在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對未經備案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投訴率高、整改不力的,將通過限制網簽資格、注銷備案、公開曝光、記入信用檔案等手段進行懲處。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行為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取締。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必須要有房地產經紀人員簽名,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的,不得在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上簽字。同時,將加大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出借證書、虛假注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注冊執業人員誠信檔案。
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
——嚴查十種房產中介違規行為
住房租賃行為要按照《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執行,對進行虛假宣傳、提供虛假租賃房源、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隱瞞真實房屋租賃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同時要求各部門采取多種措施控制住房租金過快上漲,保持租金相對穩定。
建立日常動態監管機制
——群眾可通過多種渠道舉報違法行為
堅持治理規范和制度建設并重、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并重、加強管理和改善服務并重、受理投訴和主動監管并重,逐步建立規范化的日常動態監督管理機制。
充分發揮舉報投訴機制的作用,通過設立舉報電話、開通舉報信箱等多種方式,提供快速便捷的舉報、投訴渠道,對群眾的舉報和投訴,做到及時受理、迅速查處和反饋。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活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要求,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溝通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查處機制,進一步促進房地產中介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屆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將赴各地對治理開展情況進行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對各地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調研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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